今天一早就看到這樣的新聞,「網路美女作家 見他一天就嫁了」
這位網路美女作家就是出過好幾本日本美食旅遊書、
在網路上小有名氣的美女作家阿潼,在卅三歲生日當天結婚
這位阿潼說,要嫁給一個人只要確定
「對我好、體貼,還有他愛我比我愛他多」就夠了,
一看就是沒結過婚的人才會有的荒謬想法,

那妳最好不要結婚後發現,妳的他
對他媽媽比你好,比妳體貼,
愛他媽媽比愛妳還多

到時候妳就要對妳的他起革命
很報歉沒有效的,
難後妳的他會這麼跟妳說:
我那麼愛你,愛妳比愛我自己還多,對妳那麼好
什麼都聽妳的,就這一點,
難道妳不能為我改變嗎?」

不過此時的女主角心裡的OS一定是:
「去你老娘的,我當初就是因為你愛我比我愛你還多
所以才嫁給你,你今天竟為了你媽,叫我為你改變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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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到正題:
阿潼生日當天公證結婚,前後只花了十五分鐘。
因為婚結得倉促,這對夫妻晚上還是各自回家。
他們打算明年結婚周年當天辦宴會,
「撐了一年才請客,代表我們不是『假結婚真詐財』,很有誠意吧!」
↑以上這句看起來很有誠意,我想這個婚宴大概辦不成了

最好是這樣啦,不要等那些親朋好友們喝完喜酒後,
沒多久他們男女主角就離婚了,這最慘
我想如果有誠意那麼就兩年後再辦喜宴吧!
但前提是兩人有住在一起,如果沒住一起那還要再延長。

我個人給這位阿潼的建議:
到時可別礙於面子死撐不離婚,不離婚吃虧的可是女人丫!

以上,依我結過婚的過來人經驗談,
給各位沒結過婚對婚姻充滿崇景的女生們參考!

※那到底要選我愛的還是愛我的呢?
各有利幣,就看你可忍受的幣是什麼吧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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